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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生命我做主-生前预嘱公益讲座

深圳市生前预嘱推广协会    {{formatDate(infoObj.addTime,'yyyy-MM-dd HH:mm:ss')}}

9月8日下午,深圳市生前预嘱推广协会会长李瑛受邀至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做《生前预嘱在安宁疗护中的地位》公益讲座。此次讲座现场邀请了该公司广州地区的员工和客户参加,同时,公司的18家中支机构员工、客户和其他民众在线共同观看了直播,线上和线下观看共计1.6万人次,引起热烈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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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德生命人寿广东分公司总经理冯军致欢迎辞,冯总首先讲述了自己认识李主任的过程,并对其致力于在中国推动生前预嘱表示敬佩。其次,冯总通过案例指出,生前预嘱是一种尊重患者意志,减少无效救治的方式,但在执行过程中依旧面临很多困难。冯总还表示,一个新事物从诞生到被人接受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立法不代表普及。本次讲座也是希望给大家带来一些关于生死的思考,生前预嘱还需要社会各界人士一起推动。最后,在99公益日到来之际,冯总倡议今天现场及视频前的观众一起参加到社会公益活动中来,推动社会公益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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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瑛会长在《生前预嘱在安宁疗护中的地位》演讲中,主要讲解了生前预嘱的由来,生前预嘱和其他相关概念的区分,以及生前预嘱在深圳的立法情况介绍。国外生前预嘱最早是以乡规民约面貌出现的文本,帮助许多人实现了临终愿望。1976年,美国加州在全球首先通过了《自然死亡法案》,随后自然死亡法案在美国各州通过。

在第二部分,她讲到,从生前预嘱与遗嘱、安乐死、和他人的愿望等和相关观念中明确和清晰的区分。生前预嘱不是遗嘱,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不是长者或危重患者专属的。生前预嘱不是安乐死,不违反医学伦理学和专业立场,不是对与错的选择。生前预嘱不是他人的愿望,不是不可更改的,不仅仅是个人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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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部分,关于生前预嘱在深圳立法,李瑛会长对《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第七十八条进行了细致的讲解,尤其是对其中一些老百姓难以理解的专业术语和一些法律意义,进行了专业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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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环节,在李瑛会长的指导下,分公司多位领导签署了《我的五个愿望》生前预嘱文本,以期为更多保险行业的员工树立榜样,让更多人的了解生前预嘱理念,有力地促进了生前预嘱理念在广东地区的普及和宣传。同时,会场上也有部分参会民众参加了《我的五个愿望》文本的签署活动,签署现场气氛庄重。